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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情報] 版務公告發佈集中帖(更新日期:17/March/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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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7-3-2012 19:45: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滿天星 於 5-5-2012 11:46 編輯

注意事項:
1. 一齊有關版規更新均會於此帖發出 請各會員自行留意 如發現違規 將不接受任何解釋
2. 即使置頂區域的巨商版版規未有更新,但若已在此帖發出通知,該規例亦算是有效的
3. 版主,超級版主及管理員均保留所有版規的最終栓釋權
4. 執行版規及處理違規情況的方式均以版主,超級版主及管理員決定為準(處理方法將按個別情況作出不同安排)

目錄



  (原文文章的名稱)

2.請各會員注意言詞 切勿使用非正身帳號引起/參與罵戰

3.惡意使用不同符號拉長標題者,刪帖!(詳細請進)

4.任何錯區文章一概不能回覆(宣傳/交易/外掛資訊等等...)

5.有關帖子內容的嚴正聲明, 請勿於主版發佈非港巨資訊/討論

6.【交易專區】版規十之最新修定版 各會員必看 詳細內進

7.除特別注明外 本版版規亦適用於商團軍團分類

8.有關近日出現發放虛假消息一事 #1已公開違規會員正身帳號

9.有關會員們 回覆的用語 及 帖子分類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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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46:4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4 編輯

請各會員注意言詞 切勿使用非正身帳號引起/參與罵戰

===========================================

由於近日發現不少會員使用非正身帳號參與討論。

請各位謹記切勿使用非正身帳號引起/參與罵戰。

如有發現,其非正身帳號將會被永禁,而正身帳號會被禁言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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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47: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4 編輯

惡意使用不同符號拉長標題者,刪帖!

=====================================
近期,收到不少會員反映,

帖子標題中有過多符號,以致查閱時增添不少麻煩,

例如: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2552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3986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4258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024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449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477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874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900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5935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6079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6112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6243
http://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3956348

經過各位版主討論後,

由2010年7月13日起,

帖子標題不得使用多於5個相同的符號/惡意以不同符號拉長內容,否則刪帖。

歡迎會員提出更佳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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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48: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3 編輯

任何錯區文章一概不能回覆(宣傳/交易/外掛資訊等等...)

==========================================

為免因會員回覆而間接替錯區文章推文
不論任何情況 任何錯區文章一概不能回覆
回覆者將被扣除15樂點 同一篇錯區文章回覆超過3次 每次回覆扣20樂點
多次違反此版規 有可能受到禁言處分

此措施由15/2/2012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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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49:4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2 編輯

有關帖子內容的嚴正聲明, 請勿於主版發佈非港巨資訊/討論

============================================

近日,有關某些會員經常在本版發一些無意義帖子的問題,版主們都表示關注。
更有會員向版主反映及投訴有關會員。
不過,有關之帖子內容雖然無聊、令人煩厭,卻沒有抵觸版規。
令到一眾版主一直未能執行任何動作。

有鑑於事件的情況進一步惡化,版主們經過長時間的討論後。
已經對相關的會員作出嚴厲處分。
並借此機會,發表一件對事件有關的嚴正聲明。

版主們在此嚴正聲明:

巨商版不容許會員利用灰色地帶來犯事。
雖然發表內容無聊、令人煩厭的帖子沒有抵觸版規;
但長時間發表上述帖子會令到公眾感到不安。
一經發現,即時禁言處理。

請緊記,版主處理事件除了參照版規辦事外,在特別情況下,可視乎情況作出處理。

    歡迎各位對事件發表意見;
    以及發表有關版規不足的建議。



舉報方法
1.) 到巨商版主版舉報帖舉報 說明所舉報對象名稱及帖子連結
懲罰:
7日內
10人以上,20人或以下舉報 禁言3天
20人以上,30人或以下舉報 禁言7天
30人以上,40人或以下舉報 禁言14天
50人以上舉報 禁言1個月

注意事項:
1.)7日後舉報人數重新計算
2.)舉報對象所發的帖子需於7日以內所發
3.)重覆舉報同一人不計算在內
4.)如多次遭到會員舉報 禁言時間將可能延長什至永久禁言

此規例11-2-2011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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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50:3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6 編輯

【交易專區】版規十之最新修定版 各會員必看 詳細內進

===========================================

為更有效打擊外掛及保障各會員的交易利益,
巨商版現推出全新代練及代打武道館段數準則,並廢除舊有版規十。
而舊有的成功證明圖片及好評將以信譽評分取替。
現凡於巨商版交易專區發帖為會員代練或代打武道館段數者,
必需透過以下方法向版主申請代練或代打,而成功通過初步申請後,
需於每次接單後使用進階表格向版主們申報代練或代打之帳號內容及附上兵陣圖片。
【由版主會利用評分功能以用作紀錄信譽點數餘額及代練/代打次數】
成功通過進階申請後,可獲20樂點及信譽點數1點。
通過初步申請後,必需於兩星期內遞交進階申請表格,
否則將取消其代練/代打資格,如需代練/代打,則需重新由初步申請做起。

如未有通過申請而擅自於交易帖子示意代練/代打,會先警告一次並關閉交易帖子,
會員必需刪去代練或代打內容後以短訊形式向版主申請開回,再犯者將會永久禁訪處理。
如發現未有進行進階申請而私下為會員代練/代升者,將立即禁訪處理。

歡迎會員對未有進行進階申請而私下為會員服務的代練者進行舉報,成功可獲100樂點獎勵
申請審核準則:
(一)申請代練或代打武道館段數必需有舊有成功紀錄(不論是否於本論壇),如未有將由版主決定通過與否。
(二)以每天最多代練16小時為準,與代練對象之怪物所得經驗值作計算(需配合動工及預計完工時間),由版主決定通過與否。(此為重要審核準則)
(三)所有於初步申請提交之舊有成功證明代練/代打紀錄,必需為近期(250等級上限/新版本武道館10段轉主)。

注意事項
1)論壇管理員、超級版主及版主保留一切決定權。
2)如未能提供角色名稱、兵陣圖片相關(不能刪去角色名稱)、代練動工及完工時間圖片(不能刪去角色名稱)等,將不獲受理申請。
3)如會員帳號被永久禁訪,將永不獲重新開放。
4)信譽點數適用於提交進階申請表後通過審批者,每次可獲20樂點及信譽點數1點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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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51: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7 編輯

除特別注明外 本版版規亦適用於商團軍團分類

========================================

詳情請自行參閱置頂版規
如有發現違規情況
請到置頂舉報帖向版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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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52: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7 編輯

有關近日出現發放虛假消息一事 #1已公開違規會員正身帳號

=============================================

近日,

發現會員使用分身帳號於本版塊發放《巨商網路遊戲》結束營運的消息,

其發放消息全屬虛構,

版主已掌握有關會員正身賬號及IP地址,

有關消息已通知客戶服務部,

涉案之分身帳號已被永久禁訪,

而正身帳號將於版主們商議後會進行處分。(已永久禁訪處理)

事件可能會交由警方處理,

因此會員切勿發放虛假消息,以免觸犯法律,前途盡毀。

違規會員帳號為下:

涉案會員共有兩位
分身帳號:巨商完蛋了
正身帳號:wongkitho

分身帳號:grammerpolice
正身帳號:kuchi

歡迎各會員向本版塊版主提供更多有關上述會員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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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7-3-2012 19:54: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4-5-2012 12:28 編輯

有關會員們 回覆的用語 及 帖子分類細則

====================================

巨商版的人流一直頗多
帖子流量亦十分之大
其中 某部份會員將另一些論壇的慣常用語帶來本壇使用
使帖子充斥大量與文章主題內容無關的回覆
故此在此再次提醒各會員依照版規
不要發表任何與文章主題內容無關的回覆
例如:
包括只有感謝字句/推文
-只包括對樓主的欣賞、羨慕、尊敬,或只包含對樓主的稱讚。
   例︰樓主好勁呀、好羨慕樓主、多謝分享等等。
-內容只指出樓主違規而無另加任何意見或內容。
   例︰樓主呃POST、咪呃POST啦、版主做野等。
-內容籠統(即內容適用於回覆任何類型主題)
    例:留名、先回後睇POST等。
-離題萬丈(即回覆內容與主題風馬牛不相及)

以上內容處理手法會由版主依違規嚴重性而決定
會員違規未必會被減扣樂點
初犯者可能口頭警告,屢犯者可能被禁言
另外較為常見的用語
例如:
整個回覆只包括食花生@@, 留名睇戲...
亦是不允許的

請會員們注意
詳情及其他版規可參閱巨商版版規
如發現有其他會員違規 請到舉報帖舉報

-----------------------------------------------------------

以下是帖子分類之定義(更新於2011年7月23日):

匠人討論:
對巨商遊戲內的匠人系統之討論、操作的問題。

綜合討論:
對巨商遊戲或巨商官網的使用或操作的問題(不包括兵陣將帥討論)、以及一切有關遊戲之討論內容。
(無法將帖子列入本版所提供的分類,才可使用綜合討論分類。)

版務公告:
樂古管理層用以管理的分類,會員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使用。

官方情報:
由橘子、巨商官方發出有關遊戲資訊的一切內容,以及遊戲資訊網頁提供之遊戲最新版資訊。

影圖分享:
以巨商內遊戲照片、影片作出交流(不包括抱怨)。

抱怨專區:
對巨商遊戲內事情的不滿作出的抱怨(包括指出某人行騙等),但不包括對巨商版主不滿之抱怨、以及死SER之內容。
(如果對巨商版主有不滿,可到樂古的站務區裡的投訴區尋求管理層處理。)

價格討論:
對巨商遊戲內的物品價格查詢。
(標題必須列明所問物品,如數量太多則可以類別統稱,如「裝備問價」、「GASH物品問價」等,不接受「大量物品問價」、「商一問價」等)

商團軍團:
對巨商內各商團商討事宜。
(包括商團吹水帖,但不包括商團之間會員磨擦。)

兵陣將帥:
對巨商內各兵陣將帥使用方法的討論。
(包括使用方法、應否使用該帥、加點等等,一齊有關將帥討論均屬於兵陣將帥。)

以上各項均屬參考作用,
版主會視乎情況而作出彈性處理 (包括是否關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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