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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保安冒充警察收取停車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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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7-12-2009 22:30: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09-12-07 都市快報
昨晚,海曙交警現場取締了酒吧臨時停車位。 攝影 王鵬軍
  
原帖: 山寨警察誰來管?


  “每天晚上在開明街靠近天一廣場的門口都會出現一幫山寨警察。他們穿著印有‘Police’的反光背心,拿著交警夜間指揮用的發光棒,在路面上設置交警專用的路障。路過的車輛都以為交警在維持交通秩序。

  其實他們根本不是JC(警察),也不是義務的交通協管。而是附近酒吧的‘保安’,維持交通也不是義務的。

  等到晚上JC下班後,他們把公用道路用路障圈起來,收取停車費。

  更有甚者,明明有的車輛停在咪表停車位。他們不讓車主刷卡,而是直接收錢。開明街的停車位奇缺。據說他們每晚靠停車費收入,一個月可以收取一萬左右。”

  發帖人:網友“9amin”發帖時間:12月5日來源:天一論壇

  通訊員 郝海濤 見習記者 諸蕓核實報道:

  “9amin”透露:“等到半夜11點後,酒吧散場。想要在這個路段接客的出租車必須聽從他們安排,交保護費。否則就威脅或趕走。”

  “你如果到酒吧里頭去消費的,把車停在里頭(路樁劃出的區域內)沒事的。”廣場附近一家副食品店的店主說。

  記者從多位出租車司機口中得知,他們想在酒吧門口停車,就得繳費。

  任師傅開出租車4年多了。兩年前,他開的是夜班,也經常在酒吧門口拉生意。

  “很多酒吧門口停車拉客要繳費的,給保安,一個月收一次,大概150元。”開夜班時,他也曾在開明街附近的酒吧門口候客。

  開晚班的出租車司機裘師傅則幹脆選擇放棄這些“酒吧客人”:“我不去酒吧等客的,那里停車要交錢,還不如在路上跑跑。”

  
出租車司機口里的潛規則


  昨天下午5:00,記者來到開明街對面的天一廣場5號入口,路兩邊的咪表停車位很緊俏,在廣場5號入口路段上,剩下3個空車位。

  靠近一家酒吧門口的路上,一個個反光錐筒沿路呈“一”字排開,隔出一長條形區域,寬度剛好可以停下一輛車。

  酒吧門口,幾個保安來回走動著,衣服上並沒有出現“Police”字樣。

  “這(路樁)是酒吧保安放的。”附近一個管理天一廣場的保安告訴記者,晚上車子最好別停在那些路樁劃出的區域里。

  記者在路邊觀察的近一個小時里,有7輛出租車到酒吧門口下客,每輛車都避開了這塊 “臨時停車位”,匆匆離去。

  17:34,記者攔下一輛出租車,稱要到該酒吧門口等朋友,司機黃師傅把車停在了“臨時停車位”外側。

  “為啥不停在路樁里面?”

  “里面是不能停的。”提及為啥不能停,黃師傅說,這是潛規則。

  
這種現象出現了很久 為什麼沒有被處理?


  採訪中,出租車司機任師傅說,早在兩年前,就出現這種現象,但是一直都沒有徹底“根治”掉。

  “要是司機們能齊心抵制就好了,以前也有部門管過,但是好一段時間又是老樣子。”出租車司機裘師傅說,酒吧門 口停車拉客要繳費,現在差不多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潛規則”。

  記者了解到,交警、公安以及工商等部門都曾對這種現象做過調查,不過“取証困難”成了一個共同的難點。

  盡管記者並未在現場看到保安身穿有“Police”字樣的服裝,海曙區派出所一位警官還是對“山寨警察”作了解釋:即便穿上有“Police”字樣的服裝,也不能認定其為主觀“冒充”。

  寧波市工商部門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酒吧保安收取停車費,“肯定是違規的。”


昨晚交警現場取締了

酒吧“臨時停車位”


  昨天晚上,寧波海曙交警大隊派出民警趕赴現場,對酒吧擅自在道路上劃定“臨時停車位”的行為進行現場取証。

  原來,這些用作隔離的反光錐筒是酒吧自行購買,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條,責令酒吧保安停止違法行為,恢複交通,並對違章車輛進行了抄告。

  具體如何處罰,還要等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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