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真白羊 於 24-8-2010 06:46 編輯
好多地方都係迫於無奈,菲警既動作係笨d,但手法恰當
1.警方身負多個重任,既要保住人質,又要保住槍手, ...
迅雷先鋒 發表於 24-8-2010 02:38
個人認為他們處理手法已經是一個致命問題
處理手法包括部署, 談判, 制定目標, 行動, 應變 和 善後
以上除了善後工作未知外
個人認為其餘工作全部不合格
部署方面, 大家都有眼睇
手忙腳亂既動作, 沒有陣式部署
談判唔知講d咩, 原本好好地地都可以發難
制定目標: 佢既目標如果係救人質, 唔會攪成咁
應變: 開火之後上前要制伏人地
入面既情況有冇評估過?
警察係後門入去, 好彩人地打唔中佢出得返黎
打中左又一條人命
如果問題歸咎於訓練同裝備不足
我認為不論係參與行動同策劃行動既官員都應該同槍手一樣被革職
而負責訓練特種部隊既部門官員亦一樣要被革職
因為我深信一樣野, 只要有足夠既訓練, 熟練既部署
裝備差都有佢既用法
如果佢地既訓練根本不足以應付事件
咁又何必要當地人養佢地依班人? 根本俾唔到安全感民眾
香港人果句, 唔好浪費納稅人既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