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002|回復: 35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新版情報] 招募版主・討論帖

   關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10-8-2015 23:55: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Hellkite 於 13-8-2015 23:00 編輯

特別條件:
遊玩巨商的時間超過三年
曾透過Youtube分享遊戲影片
曾擔任商團要職


連結:
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520007

www.nakuz.com/bbs/viewthread.php?tid=4520011
宣傳,內附提示。

歡迎大家討論及查詢,容許稍為離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6#
發表於 2-9-2015 08:47:45 | 只看該作者
特別條件:
遊玩巨商的時間超過三年
曾透過Youtube分享遊戲影片
曾擔任商團要職

連結:



宣傳,內附提示 ...
Hellkite 發表於 10-8-2015 23:55



查實我想試下 不過已經退巨幾年了
加上之前在樂古犯下很多過錯 而家先識反省

特別條件:
遊玩巨商的時間超過三年 (之前有玩)
曾透過Youtube分享遊戲影片(這個沒有)
曾擔任商團要職(這個有)



不過最後都要同H大講番句: 原諒我之前的過錯吧 , 對不起 H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5#
 樓主| 發表於 1-9-2015 10:53: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4# 蕃•茄•仔

只影響額外加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
發表於 1-9-2015 10:07:19 | 只看該作者
唔識拍片既未弊傢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3#
 樓主| 發表於 24-8-2015 23:26:03 | 只看該作者
在審批申請時說一些

為什麼要調整申請條件?
很簡單,舊有的申請條件不適合巨商版。
各服巨商接連結束營運,樂古人流亦同時衰退,意味巨商版的人數會減少。
所以我不以參選人的活躍程度於樂古作為首選,而是希望參選人活躍於巨商,最少會比較有心去管理一個已結束營運的遊戲版。
會員普遍欠缺管理經驗是事實,因為他們沒有機會,巨商版的帖量人流仍佔一職位,操作錯誤引起的後果可以很嚴重,最少有電腦技術的會員我比較有點信心。
(7.2太舊了,連官方都不會支援)
最後我是希望這些特定條件去選擇一些思想較為成熟的會員擔任版主一職,遊戲版最多是甚麼你懂的。

到了你們最期待的結果:
(其實判定很寬鬆,老實說門檻不高但是人數較少)
小妍~ 成為本版見習版主,見習期不變
希嵐XD 成為本版見習版主,見習期為三個月
imDaedalus 成為本版版主

有些版主將會離開,本人在此感謝他們一直以來的貢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2#
發表於 24-8-2015 23:02: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妍~

回來了,給我一點時間
Hellkite 發表於 24-8-2015 22:43


慢慢來不用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
 樓主| 發表於 24-8-2015 22:47: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小妍~

是次的條件已調整,所以與版主申請區的不同
是次申請條件將按照申請帖的作為標準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0#
 樓主| 發表於 24-8-2015 22:43:3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9# 小妍~

回來了,給我一點時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9#
發表於 24-8-2015 17:1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 Hellkite


   超版還沒回來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
發表於 24-8-2015 17:02: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妍~ 於 24-8-2015 17:08 編輯
3個條件已經有下面2個都唔中/ . \
-遊玩巨商的時間超過三年
-曾透過Youtube分享遊戲影片 ...
紫幻芊雨 發表於 24-8-2015 12:19


其實主要須通過版主申請詳情[按此查看]中之申請細則,這些只為加分用:/

申請版主細則:

1. 在本壇沒有任何嚴重不良記錄。
2. 熱心為本壇服務。
3. 註冊滿 90 天。
4. 文章達 400 篇或以上。
5. 樂點達 300 點或以上。
6. 於該版塊內有一定主題及回覆量。(曾發表原創心得為優)
7. 必須由申請人親自遞交及構思申請表內容。
8. 每次遞交申請必須與上一次申請表被否決或通過時間相隔 60 天。
9. 否決申請時,執事者會直接關閉主題,禁止會員以其他途徑查詢理由。
10. 合資格並不代表一定批核申請,請不要嘗試以任何形式查詢或試圖影響結果。
11. 若果原有版主表現不理想,新版主將以替代性質上任開始試用期。
12. 管理員/超級版主擁有最終決定權,任何會員皆不得異議。

而且根據版主招募貼[按此查看]申請條件好像略為不同
申請條件:
1. 在本壇沒有任何嚴重不良記錄。
2. 熱心為本壇服務。
3. 能夠閱讀本帖內容。
4. 以正體中文、書面語填寫申請。
5. 紅色為加分選項,具有相關經驗更佳。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