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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卡卡西!~ 於 9-8-2009 20:40 編輯
近日又有會員因不滿遊戲裡其他的玩家而多次發出攻擊性及侮辱性文章去攻擊他人
在這裡耍說的是 你們知道這樣已經觸犯了香港的法律嗎?別以為在網上的一切言論是沒
有人監管的。沒錯,言論自由是有的,但都有個限度。
其中一名會員愛瑪絲 已被我禁言 7 天
希望各會員引以為鑑,若有同類事件發生的話則直接監禁
沒有法外情。敬希能自重
1.由現在08年11月14日開始,本版加分將會提高(只限樂點)
加分多少將由版主決定,不得有議!!
2.貼出遊戲中的BUG圖 不再扣除評價 但教各玩家使用bug 一律扣至少5樂 點 無上限
3.此貼圖區 更改為 可推舊帖 (精華帖不在此帖 但要在1個月內沒人回復方可)能連帖,連1帖,2個帖都需要引用別人的回覆
4.所有抱怨(包括那是昆狗不要收佢等)一律扣3樂點 (所有決定權歸於版主 會員不得有議!)
5.多次連帖者 將扣樂點至少5以上 無上限(看情況)
6.成功舉報亦會獲得5樂點 但舉報多次連帖(例:3#4#5#6#7#連帖) 也只會獲得5樂點
7.貼外掛圖不扣評價但教人如何使用扣除評價以及關題以及權限255
8.在此發帖以及回復將直接被視為同意及遵守以上的版規
版規再次被更新 詳情請看告示版
*9.由09年8月9日起,如有人使用hide功能引致大量無意義帖子出現,即扣15樂點並關題處理,如經常使用有機會被禁言
*10.本版近日出現大量『請比珍』等字眼 造成大量無意義回覆出現
本版不是禁止這個字眼 但希望會員們回覆是能夠多加自己的意見,感想
不要再只回覆10個珍等等字眼
由09年8月9日起 如有會員再用這些字眼回覆又不加自己的感想 重扣10樂點
註: *為新更新資料
Last Update : 0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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