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Hellkite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收起左側

[新版情報] 巨商版重整第二階段

   關閉 [複製鏈接]
11#
發表於 27-8-2015 15:54:47 | 只看該作者
舊版:
分類:綜合討論、版務公告、影圖分享、商團討論(以港日伺服器名稱命名)

新版:
分類:綜合討論、 ...
Hellkite 發表於 13-8-2015 10:34


新版:因大部份港巨玩家已轉移至台巨,建議將台巨和原有巨商版塊合併,成為主要版塊,保留日巨韓國印原有版塊。
能夠保留原有人流,分類又不會與其他伺服器造成衝突。


分類:
綜合討論、版務公告、官方情報、影圖分享、兵陣將帥、商團討論
(以台巨為主,另新增一分類 - 港巨綜合:為任何關於港巨貼而設)


交易區:
按照台日伺服器名稱分類:台巨朱雀、台巨青龍等等,韓國印只以各服名稱畫分:韓巨、國巨等等。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300 Bravo! +1 收起 理由
Hellkite + 300 + 1 內容精彩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2#
發表於 27-8-2015 16:09:21 | 只看該作者
新版:因大部份港巨玩家已轉移至台巨,建議將台巨和原有巨商版塊合併,成為主要版塊,保留日巨韓國印原有 ...
小妍~ 發表於 27-8-2015 15:54



    其實我覺得影圖分享已經包含了台巨同港巨,因為港巨已經結束了,除了回憶照片都沒有其他可以討論之處,而大部分人Post相既人都係標題上列明左係台巨/港巨,依加巨商版人流已經少左了,再加多已經無咩人再post回憶港巨既相片了,都無必要再分多一個討論點出黎,一來唔會亂,二來唔會分散人流,集中一點對整個巨商版睇起黎都會比較熱鬧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100 收起 理由
Hellkite + 100 不錯的建議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3#
發表於 27-8-2015 16:15:50 | 只看該作者
暫時將新舊版合併,分類已經足夠,觀察下情況再睇下之後點做,交易區按照台巨伺服器名稱分類:朱雀、青龍,韓國印只以各服名稱分類:韓巨,國巨,印巨,並將商一,商二,商三除下...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30 收起 理由
Hellkite + 30 不錯的建議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4#
發表於 27-8-2015 16:30:03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日巨幾時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
 樓主| 發表於 28-8-2015 00:01:2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小妍~

2015年9月25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6#
發表於 28-8-2015 00:11: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妍~ 於 28-8-2015 00:13 編輯
回復  小妍~

2015年9月25日
Hellkite 發表於 28-8-2015 00:01


謝謝、

那麼結束營運後也可以把貼子都轉移到大區,再加一個分類為日巨綜合。

或可依照希嵐建議,因結束營運後貼子主要為圖片分享,可命名為港巨貼圖/日巨貼圖。

暫時個人認為本人以上建議比較合適,有見港巨結束營運後,人流明顯減少。

希望重整後,台巨玩家能成為該版支柱。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30 收起 理由
Hellkite + 30 不錯的建議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7#
 樓主| 發表於 28-8-2015 00:14:4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小妍~

老實說,合併後我覺得連港巨日巨綜合都未必需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8#
發表於 28-8-2015 00:16: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妍~

老實說,合併後我覺得連港巨日巨綜合都未必需要
Hellkite 發表於 28-8-2015 00:14


都一樣..玩家都會自己再分類 [港巨] 這樣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9#
發表於 2-9-2015 08:50:26 | 只看該作者
合併其實不是不好 , 但都有好處壞處

平台係需要大家一齊建立~如合併了 , 初初版主可能比較辛苦 要幫手分類 同 糾正 D錯分類等等

而玩家也需要多交流才可以令到 樂古巨商版 繁盛。
建議:

分類可以咁寫

港巨 - 貼圖
日巨 - 兵陣
台巨 - 討論

評分

參與人數 1樂點 +20 收起 理由
Hellkite + 20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
 樓主| 發表於 7-9-2015 00:27:49 | 只看該作者
很抱歉,過去幾日要做的事情也不少,而且優先度還不低。。。

如果決定直接合併的返是無法回頭
分兩版可以之後合併,但合併了基本不能再分兩版

也許回港再搞,再這之前也會解除一點規則。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